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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微信公号报道光明网记者******

  编者按:近日,最高法微信公号推出“2022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1月7日,对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进行了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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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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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向何处去?习近平答“时代四问”******

  (近观中国)世界向何处去?习近平答“时代四问”

  中新社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 梁晓辉)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交织、全球发展遭遇严重挫折,国际形势处在更加复杂动荡的历史关口,“世界向何处去”成为时代之问。

  “和平还是战争?发展还是衰退?开放还是封闭?合作还是对抗?”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金砖国家工商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明确解答“时代四问”。

  ——要和平不要战争。

  和平,是中国的坚定选择。习近平曾多次强调,和平犹如空气和阳光,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面对当前的和平之忧,他再次重申,“我们要团结协作,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

  世界并不太平,乌克兰危机硝烟又起、惨痛的事实让人愈加认识和平的可贵,也让世人看清:迷信实力地位,扩张军事联盟,以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安全,必然会陷入安全困境。

  “霸权主义、集团政治、阵营对抗不会带来和平安全,只会导致战争冲突。”习近平在演讲中直指症结所在,呼吁面对动荡不安的世界,要不忘联合国宪章初心,牢记守护和平使命。

  全球安全倡议,是中国推动世界廓清安全认知迷雾、捍卫和平的集中体现。习近平重申这一倡议“六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再次强调,国际社会要摒弃零和博弈,共同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当今世界,个别国家为追求自身绝对安全,热衷于拉帮结派,搞排他性‘小圈子’‘小集团’,严重威胁全球安全。”习近平外交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吴晓丹指出,而中国提出全球安全倡议,显示出自身是维护世界和平安宁的行动派。“在动荡不安的世界,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压舱石’。”

  ——用发展应对衰退。

  目前,全球发展进程遭受严重冲击,国际发展合作动能减弱,南北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面对“全球过去数十年减贫成果可能付诸东流”的衰退之忧,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守望相助,共同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

  “中国正将自己的成功经验分享至全球,那就是用‘发展’解决问题。”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陈凤英说。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正是因为对发展持之以恒的追求,中国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人民得以过上幸福生活,这也被视为中国成功的重要“密码”。

  “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之心为心、以天下之利为利,推动全球发展迈向新时代,造福各国人民。”围绕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习近平在演讲中以全球发展倡议给出应对衰退的“中国方案”,从减贫、卫生、教育、数字互联互通、工业化等领域合作,到粮食、能源、抗疫合作,最终落脚于世界各国人民的幸福。

  陈凤英认为,今天,中国正通过全球发展倡议,向世界分享解决问题的思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起来的中国,也正用这一发展的经验回馈世界,推动发展问题回归国际核心议程。

  ——促开放而非封闭。

  一段时间以来,经济全球化遭遇“逆风逆流”。一些国家想实行“脱钩断链”,构筑“小院高墙”,封闭之忧引发国际社会普遍关切。

  对此,习近平在演讲中明确回应,“我们要包容并蓄,共同扩大开放融合。”他并从正反两方面进行阐释:一个更加开放包容的世界,能给各国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给人类带来更繁荣的未来;开历史倒车,企图堵别人的路,最终只会堵死自己的路。

  在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李瑞琴看来,这一表述既是世界经济发展史的真实写照,也来自于中国经济发展的自身经验。世界经济的繁荣发展,包括东亚经济的崛起,都得益于经济开放政策。

  也因此,即便在新冠疫情影响、全球需求收缩的情况下,中国依然持之以恒扩大开放。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11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4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9%。

  “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演讲中,习近平引用秦朝李斯《谏逐客书》的话强调“包容普惠、互利共赢才是人间正道”,并再次释出中国扩大开放的决心:中国将继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热忱欢迎大家在中国投资兴业。

  ——要合作不要对抗。

  一段时间以来,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中,“对抗”的色彩浓厚。一些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遭到人为干扰,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与此同时,由乌克兰危机引发的制裁及反制裁措施,恶果远远超出涉事国地域范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日前撰文表示,极限制裁将导致全球供应链中断,拖累经济增长,让过去多年来的经济发展成果付诸东流。

  今年4月,习近平曾在博鳌亚洲论坛以“机器与零件”作比喻,批驳某些恶劣行径。此次,习近平再次表明合作而不要对抗的态度:我们要同舟共济,共同实现合作共赢。他更将制裁是比作是“回旋镖”“双刃剑”:终将损人害己,使世界人民遭殃。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副所长苏晓晖表示,经济全球化让各国利益紧密相连,一味使用制裁代价将是巨大的,每一个人都会受到影响。在此背景下,习近平所提要合作不要对抗的现实意义更加凸显,也体现出勇答时代之问的历史担当。

  历史的脚步不会停滞,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也会不断带来新的“时代之问”。我们要建设一个怎么样的世界?如何建设这个世界?如何做到不畏浮云遮望眼,不为一时一事所惑,不为风险所惧?观察认为,习近平解答“时代四问”也将给世界思索新的“时代之问”带来启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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