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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新规新策,让数字社会走向规范******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政策法规篇】

  一个文明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规范有序的社会。回望这一年,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不管是现实生活还是虚拟空间,一大批与互联网发展和亿万网民云上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新策落地实施。它们既有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算法滥用、有偿跟帖、违规弹窗等行业乱象的重拳整治,也有围绕数据流通、数字乡村、网络文明、技术发展等行业现象的精准施策。展望新的一年,随着技术与产业的融合、理念与实践的交汇,网络空间治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必将走向新的阶段。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新修订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新规新策,让数字社会走向规范

新华社发 王威 作

  《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审查实际需要,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同时完善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因素等内容。

  其中,网络平台运营者申报赴国外上市网络安全审查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无需审查;二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可继续赴国外上市程序;三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允许赴国外上市。《办法》修订对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新规新策,让数字社会走向规范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规定》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传播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权、算法选择权,并针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和消费者等主体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作出具体规范。《规定》还提到,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2022年5月7日,《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新规新策,让数字社会走向规范

新华社发 尹志烨 作

  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意见》提出,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通过大力度的规范整治夯实各方责任,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规范直播秩序,坚决遏制不良倾向、行业乱象,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具体而言,《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专门服务团队、加强高峰时段管理等7方面工作举措。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新规新策,让数字社会走向规范

新华社发 大巢 作

  《规定》要求,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含有职业信息的,应当与个人真实职业信息相一致;互联网机构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应当与机构名称、标识等相一致。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应当对互联网用户在注册时提交的和使用中拟变更的账号信息进行核验;应当在账号信息页面展示合理范围内的互联网用户账号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归属地信息,便于公众为公共利益实施监督。《规定》还明确了网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管理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规定》共27条,包括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分类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及行政管理等条款。新《规定》提出,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自觉遵守公序良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清朗网络空间。要求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2年8月8日,《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发布。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新规新策,让数字社会走向规范

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

  《指南》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

  《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包括基础与通用标准、数字基础设施标准、农业农村数据标准、农业信息化标准、乡村数字化标准、建设与管理标准、安全与保障标准等7个部分内容,并从标准应用、标准制定、标准修订、标准转化4个方面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路径。

  《指南》从农业物联网标准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建设、农业信息化标准建设及农村电商标准建设等4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以及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办法》提出,数据处理者在与境外接收方订立的法律文件中明确约定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影响数据出境安全的情形应当重新申报评估。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新规新策,让数字社会走向规范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规定》紧盯弹窗新闻信息推送、弹窗信息内容导向、弹窗广告等重点环节,着力解决利用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等问题。

  《规定》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

  《规定》强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优化推送内容生态、强化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管理、规范新闻信息推送、科学设定推送内容占比、健全推送内容审核流程、强化用户权益保障、合理算法设置、规范广告推送、杜绝恶意引流等九个方面具体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022年10月31日起实施。

  《指导意见》站在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综合运用市场竞争、行业管理、监管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构建起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新的制度支撑。

  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不仅需要加强监管执法,更需要规范市场运行、强化行业管理,促进市场主体各负其责、市场有序竞争、行业加强自治,形成德艺双馨明星被市场认可、违法失德明星被市场抵制的良性循环。

  《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

  2022年11月4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等作出要求。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新规新策,让数字社会走向规范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通知》要求,加强内容识别预警,网站平台要建立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和典型案例样本库,在区分舆论监督和善意批评的基础上,明确细化涉网暴内容标准,增强识别预警准确性。建立涉网暴舆情应急响应机制,网站平台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及时收集网暴相关热点话题和舆情线索,强化网暴舆情事前预警。

  为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通知》提出,设置一键防护功能;建立快速举报通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优先处理涉未成年人网暴举报。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新规新策,让数字社会走向规范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通告》明确,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应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则,依据谁预置、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尊重并依法维护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通告》按照“最小必要”原则,进一步明确每一类基本功能软件包含的具体App类型。其中,操作系统基本组件限于系统设置、文件管理;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限于多媒体摄录;基本通信应用限于接打电话、收发短信、通讯录、浏览器;应用软件下载通道限于应用商店。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11月25日发布,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和技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不得非法处理个人信息,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服务生成或编辑的信息内容,应当添加不影响使用的标识;提供智能对话、合成人声、人脸生成、沉浸式拟真场景等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的服务的,应当进行显著标识,避免公众混淆或者误认;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用技术手段删除、篡改、隐匿相关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新规新策,让数字社会走向规范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该法共7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作为一部“小切口”的专门立法,该法在总结反诈工作经验基础上,着力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构建,加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罚,推动形成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格局。

  该法规定,电信、银行等机构必须不断提高研究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用于检测异常信息活动,同时要求互联网公司做好风险防控特别义务和保护收集到的信息。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新《规定》共16条,重点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管理责任、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遵守的有关要求等内容。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新规新策,让数字社会走向规范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新《规定》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对账号跟帖评论信息内容加强审核管理等。

  新《规定》强调,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可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申请跟帖评论区管理权限。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跟帖评论管理情况进行信用评估后,合理设置管理权限,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发布,构建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4项制度,共计20条政策措施。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新规新策,让数字社会走向规范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数据二十条”提出从流通规则、交易市场、服务生态等方面加强数据流通交易顶层设计,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探索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全国数据交易场所规划布局,出台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培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两类主体。

  监制:张宁、李政葳

  统筹:孔繁鑫

  撰文:孔繁鑫

  视频:刘昊、雷渺鑫

  出品:光明网要闻采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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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媒元宇宙:打造智能传播新生态 服务人类文明新形态******

  从概念元宇宙到智媒元宇宙,从现代传播体系到智能全媒体传播体系,从智能全媒体传播新生态到人类文明新形态,我国传媒领域及其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历史性变革和时代性演进。

  一、智媒元宇宙概念:构建开放共享、智能融合的数字虚拟新世界

  我们认为,智媒元宇宙是我国传媒领域在元宇宙传播场景下所构建的一个开放共享、智能融合的数字虚拟新世界,旨在推进智媒元宇宙传播新生态与现实传播世界数字孪生与和谐共生,创造出巨大的数字资产、数字新物种和数字财富,为我国网络空间建设、数字文明建设和人类文明新形态探索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和中国方案。

  从传播历史演进的维度来看,元宇宙是一个创新型、融合型、虚拟型的传播生态体系。在元宇宙传播场景、传播空间、传播结构中,所有的主体都是智能全媒体传播主体。从媒介的维度来看,媒介组织将在元宇宙传播场景、传播空间、传播结构中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也就是说,智媒元宇宙是元宇宙传播体系、传播生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元宇宙虚拟场景的专业内容提供者,是元宇宙空间治理的重要引导者、参与者和贡献者。智媒元宇宙并不脱离元宇宙的传播场景而独立存在,智媒元宇宙和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关系、传播场景共同构成了元宇宙的传播空间和传播生态。

  二、智媒元宇宙愿景:打造世界一流智媒元宇宙传播新生态

  智媒元宇宙需要从技术维度获得充分赋能。具体而言,可以从云端化、垂直化、场景化、智能化等四个方面形成元宇宙传播新赋能,打造世界一流智媒元宇宙传播新生态,共建中国特色开放共享智能融合数字虚拟新世界。

  从网络空间维度看,云端化是智媒元宇宙发展所应具备的虚拟化网络能力。云端化可以看作是网络能力、计算能力、服务能力的虚拟化。这为智媒元宇宙传播空间的构建奠定了网络基础或信息基础设施基础。

  从行业发展维度看,垂直化是智媒元宇宙发展所应具备的产业化建构能力。每一个垂直的行业,都有关于元宇宙传播空间、传播场景、传播形态的具体需求。由此可见不管是元宇宙,还是智媒元宇宙,都应聚焦各行业元宇宙需求和趋势,为元宇宙的垂直化服务提供精准和直接的支持。

  从传播感知维度看,场景化是智媒元宇宙发展所应具备的网络空间建构能力。如何搭建智媒元宇宙的传播空间、传播场景,为所有元宇宙传播者提供具有虚拟现实特点的个性化服务,这是智媒元宇宙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智媒元宇宙不是为了媒介组织自身的自娱自乐,而是为了提供多维场景化的传播服务。这是智媒元宇宙的核心要义。

  从传播服务维度看,智能化是智媒元宇宙发展所应具备的智能传播关键能力。智能化传播环境,智慧化传播服务,这是智媒元宇宙所形成智能化传播能力的主要内容。智能化的环境和智慧化传播服务相结合,构成了智慧传播的全媒体传播体系。这是智媒元宇宙发展的重要方向。

  三、智媒元宇宙特征:涌现多元主体,创建多维场景

  智媒元宇宙具有虚拟性、场景性、互动性、融合性、生态性、安全性等主要特征。

  智媒元宇宙是一个虚拟化的传播世界。虚拟不是单一的虚拟,而是多重叠加、多元叠加的虚拟场景。虚拟成为最大的传播现实。传播的现实场景和虚拟场景的融合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智媒元宇宙是一个场景化的传播世界。各种生活场景、工作场景都将成为智媒元宇宙的传播新常态。在智媒元宇宙传播生态之下,智能全媒体传播主体将进一步跨越时空的限制,并获得更大程度的传播自由和传播空间。

  智媒元宇宙是一个互动化的传播世界。智媒元宇宙的互动不是简单化的互动,而是包含服务性内容互动,是包括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生态链等价值在内的互动。互动产生价值,协同激发成效,共存推进共生,共赢推进共荣。

  智媒元宇宙是一个融合化的传播世界。从媒体融合到全媒体传播体系,我国媒体发展进入新阶段。智媒元宇宙的融合涵盖了现实和虚拟的深度融合,涵盖了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的深度融合,涵盖了传播和服务的深度融合。

  智媒元宇宙是一个生态化的传播世界。随着新一代数字信息技术和网络的不断发展,人类传播世界的生态化特征越来越明显。智媒元宇宙的生态化主要体现在传播主体、传播关系、传播内容、传播结构、传播场景等方面。

  智媒元宇宙是一个安全化的传播世界。智媒元宇宙的去中心化和安全性发展并不矛盾。去中心化为智媒元宇宙的全方位创新创造了有利条件,安全性则为智媒元宇宙发展提供了行稳致远的基本保证。越是在高度开放、深度融合的环境下,越要关注智媒元宇宙传播生态的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平台安全、内容安全、关系安全、场景安全等内容。将智媒元宇宙发展和安全性要求辩证地统一在智媒元宇宙稳健有序发展的大目标下,智媒元宇宙才能创造更加丰富多彩的传播生态和传播未来。

  四、智媒元宇宙机制:构建和谐共生的智能全媒体传播体系

  从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的发展脉络上认识和把握元宇宙,倡导元宇宙生态的“共创、共商、共建、共享”等价值理念,通过智媒元宇宙传播新生态形成创新传播机制,建构传媒现实传播体系和虚拟传播体系和谐共生的智能全媒体传播体系,涵盖全媒体传播体系架构下的全产业链、全传播要素和全生态领域。

  智能元宇宙背后,所隐藏的是两大机制:一是智媒元宇宙呈现层的新型传播生态。二是智媒元宇宙产业层的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生态链。只有智媒元宇宙产业层的繁荣发展,才能带动或推动智媒元宇宙的繁荣发展。与此同时,智媒元宇宙呈现层的繁荣发展也将吸引、凝聚更多的传播资源,为智媒元宇宙发展创造良好内外部环境。

  五、智媒元宇宙展望:推进现实虚拟场景深度融合,为人类文明新形态发展提供支持

  元宇宙方兴未艾。智媒元宇宙蓄势待发。随着元宇宙网络、技术、服务的不断完善,智媒元宇宙传播生态体系将获得长足发展。在此背景之下,智媒元宇宙也将不断开拓新型虚拟传播空间和传播领域。

  展望未来,智媒元宇宙所建构的是一个开放共享、智能融合的数字虚拟新世界。智媒元宇宙是我国智能全媒体传播体系的重要体现,是我国新时代传播体系的前沿领域,是我国传播生态的新型形态。智媒元宇宙大大拓展了全媒体传播的虚拟空间,大力推进了虚拟场景和现实场景的深刻融合,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支撑、新的空间和新的领域。

  智媒元宇宙建设大事记

  2021年11月21日,元宇宙与智能全媒体发展研讨活动在京举行。

  研讨活动由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智能全媒体委员会(下称智媒委)主办,国家广电总局宣传司原巡视员、智媒委会长杨杰,智媒委高级顾问、人民邮电报社原总编辑武锁宁,智媒委高级顾问、中国联通集团原高级副总裁姜正新,工信部电子工业出版社总编辑兼华信研究院院长刘九如,智媒委高级顾问、中国移动集团设计院原副院长刘涛,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数贸会主任杨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网副总编高阳,国家广电总局《广电时评》杂志主编牛春颖,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环球慈善》杂志执行主编马瑞聪等20余位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信息通信与互联网行业、大学等研究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会议由智媒委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永刚、智媒委副会长付玉辉主持。

  与会专家合影

  2022年5月22日,智媒委联合中国网生活频道、上方股份发起“中广数字艺术”平台共建工作。

  同日,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夯实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依托现有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广电5G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形成国家文化专网。”“鼓励多元主体依托国家文化专网,共同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智媒委联合中国网生活频道(中网数智)、上方股份,在元宇宙研究和智库建设、数字藏品研究和平台建设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共建“中广数字艺术”、中广IP资源孵化器等平台,共同促进元宇宙技术与全媒体融合创新发展,引导智能全媒体领域在元宇宙时代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新物种的创新成长。“中广数字艺术”平台将积极服务和支撑广电传媒转化优势资源,开展文化数字化工作,开拓文化产业市场,推进数字藏品开发和研究工作同时,为全国广电传媒提供数字藏品IP汇聚等公共服务。“中广数字艺术”平台还将联合广电和文化领域有关机构,发起数字藏品平台合法合规运营倡议,促进各数字藏品平台制定科学规范的业务流程与技术规范。

  2022年5月30日,智媒元宇宙研究社群创立。开始智媒元宇宙共识探讨,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研究赋能细分行业。

  2022年6月3日,茶元宇宙研究社群创立,是智媒元宇宙赋能的第一个细分行业元宇宙社群,共识形态基本呈现。“茶元宇宙研究群”愿景:研究探索元宇宙技术赋能茶文化、茶产业和茶科技发展;促进社群成员共创共享茶元宇宙新世界,创造出巨大的茶元宇宙数字新物种和数字财富。

  2022年6月7日,全民国防教育元宇宙研究社群和直播电商元宇宙研究社群同时创立。

  2022年6月10日,音乐戏曲元宇宙研究社群创立。

  2022年6月19日,白酒元宇宙研究社群创立。“白酒元宇宙共识”(讨论版):白酒元宇宙,爱酒懂酒人的虚拟新世界。白酒元宇宙愿景:研究探索元宇宙技术赋能白酒文化、白酒品牌、白酒科技和白酒产业发展创新路径;促进本群成员共创共享白酒元宇宙数字新物种和数字财富,推动白酒元宇宙虚拟新世界和白酒消费现实场景互动共生。

  2022年6月21日,智媒元宇宙基础设施建设思维导图初稿完成。

  2022年7月7日,智媒元宇宙战略愿景发布。

  2022年11月,智媒委启动智媒元宇宙产业联盟建设。

  (作者系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智能全媒体委员会副会长、智媒与元宇宙发展研究部主任、中国联通集团新媒体中心原主任付玉辉,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智能全媒体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新华网亿连数据资产研究院原院长李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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