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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快32024-02-03

部分需求提前透支 新势力车企1月销量集体遇冷******

  截至2月2日,比亚迪、蔚来、理想、小鹏、极氪等车企披露了1月销量情况。受春节假期等因素影响,叠加新能源车“国补”2022年末退出,部分需求提前透支,2023年1月新能源车销量环比大幅回落。其中,零跑销量环比下降87%,小鹏销量环比下降54%。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国补”的退出,地方补贴或成为刺激新能源车消费的主导。同时,新能源车企降价,将带动终端销量增长。

  销量环比回落

  比亚迪、广汽埃安等传统车企以及“蔚小理”等新势力车企1月销量均环比回落。从造车新势力阵营看,“蔚小理”变成“理蔚小”。

  1月,理想交付汽车15141辆,环比下降29%,销量超蔚来和小鹏之和。蔚来、小鹏分别交付8506辆、5218辆,环比分别下降46%、54%。

  哪吒汽车交付6016辆,环比下降22.8%,超越小鹏位列新势力交付榜第三。哪吒汽车为2022年新势力销量冠军。

  此外,赛力斯1月新能源汽车销量达4885辆,环比下降70.6%,同比增长38.78%。

  极氪和零跑下滑较为明显。1月,零跑共交付汽车1139辆,环比下降86.6%,同比下降85.9%。极氪1月交付汽车3116辆,同比减少11.7%,环比减少72.5%。极氪表示,经过21天停产升级,极氪智慧工厂已于2月1日复工。

  传统车企方面,比亚迪和广汽埃安依旧保持较强竞争力。1月,比亚迪销售新能源汽车15.13万辆,环比下降35.7%,同比增长62.4%。根据乘联会预测数据,1月新能源汽车零售36万辆左右。比亚迪占据超40%的市场份额。

  此外,广汽埃安1月销量依旧过万,达10206辆,环比下降66%。

  车企“以价换量”

  对于1月新能源汽车销量环比回落,业内人士表示,受补贴退坡和春节假期影响,1月新能源汽车销售整体数据弱于正常表现,但仍属乐观。

  对于1月销量环比降幅较大的原因,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达到了一个瓶颈阶段。前期,新能源车型涨价过多,订单较少。而特斯拉等头部企业降价,消费者出现观望情绪。

  业内人士表示,特斯拉、小鹏、赛力斯等车企采用“以价换量”的模式,有望进一步拉动2月销量。

  赛力斯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1月赛力斯部分车型降价幅度达3万元。随着活动的持续,AITO问界系列车型的订单稳步增长。

  2月2日,蔚来宣布降价促销,2022款ES6和ES8降幅最高超10万元。北京蔚来直营店的销售人员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活动从2月1日开始,不过优惠10万元的车型比较少。ES6和ES8裸配车型的优惠力度分别为5万-6万元、7万元左右,选配越多,价格越优惠。”该销售人员坦言,此举主要是为了拉动销量。

  此外,广汽埃安和五菱汽车等推出了限时优惠政策。

  东莞证券表示,多家新能源车企陆续宣布降价,有望刺激新能源汽车销量回暖。国泰君安研报显示,经济复苏和头部新能源车企降价策略一并发力,将带动汽车终端销量增长,2月会有所体现。

  利好政策频出

  近期,新能源汽车利好政策频出,部分城市延续此前促消费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

  《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

  海通国际认为,各省市相继出台政策,如对上年补贴延期或推出新一轮购车补贴。2023年,地方消费补贴或成为刺激汽车消费的主导。华西证券表示,2023年车企将继续改善供给,多款重磅新品将交付,包括蔚来ET5猎装版、小鹏G7、理想L7等。新势力车企推出优质供给,交付量有望向好。

  展望2023年,东莞证券研报显示,全球新能源车市场有望维持高景气度,预计全年销量增速虽放缓,但仍将实现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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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中国网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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